女人痛经时应该批准请假吗?政府这样回答……
今后,女性如果痛经则有权请病假一两天;孕期和哺乳期则都有望每天少工作一个小时!是真的吗?
很多妈妈都在苦恼一些女人才懂的事情。。。
痛经的时候要死要活,哺乳的时候无暇给宝宝喂奶,家里没人照顾宝宝。
有些妈妈甚至因为这些问题只能离开工作岗位,回到家里不甘心地当起了全职妈妈。。。
男人根本就不知道女人在工作的时候同时要面对这么多额外的问题。。。
但是,马上将会有这样的一系列规定出来,这些规定是专门提供给妈妈们的福利!请记下来哦!到时候记得把这些福利亮出来!告诉所有人,是政府这样批准的!
福利1:痛经可以请假!
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者痛经不能正常上班的,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休1至2天病假,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安排!
用人单位应当按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,向女职工发放特殊劳动保护卫生费!
意思就是,痛经可以请假,每个月还有特殊的劳动保护卫生费!
福利2:孕期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!
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内,单位不允许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劳动!早期妊娠和怀孕7个月以上的,不安排加班和从事夜班劳动。
早期妊娠和怀孕7个月以上的,在劳动时间内每天安排休息1小时;实行工作量定额的,相应减少其工作量。
女职工有流产先兆或习惯性流产史的,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和本人申请,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保胎休息。
保胎休息时间需3个月以上的,在其休息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发给不低于其原工资80%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!
福利3:哺乳期每天少工作1小时!
女职工哺乳期内规定: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,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在每天劳动时间内安排1个小时哺乳时间;
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哺乳1个婴儿,每天增加1个小时哺乳时间。哺乳时间可以一次性使用,也可以分开使用。
这样不再手忙脚乱!不再担心宝宝的哺乳问题!每天早下班1小时,神清气爽!
福利4:不得变相限制女职工结婚、生育!
当前,女职工仍是就业的弱势群体,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的现象时有发生。
为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权,相关条款规定:用人单位招用人员,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者岗位外,不得拒绝招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女职工招用条件。
用人单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女职工结婚、生育。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结婚、怀孕、产假、哺乳等为由,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、辞退女职工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或者限制女职工晋职、晋级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!
福利5:更年期可调整岗位减少工作量!
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的,经本人申请,并提供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,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整适宜的工作岗位,或者适当减少其工作量。
上述的所有规定对于女人来说简直是天大的福利啊!